| 双方可争之点,按双活处理。
三、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,必须对局者双方意见一致。如有争议,以实战解决。
第二十二条 封棋
续弈时,封局方必须按封棋的点下子。如封棋之点已有棋子时,判弃权一次,轮对方下子。
第二十三条 计时
在有计时制的比赛中:
一、一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,判其弃权作负。
二、双方迟到超过赛场规定时间,则判双方弃权作负。
三、一方或双方迟到均未超过规定时间,则在一方或双方时限内分别扣除各自的迟到时 间。
四、提子时,必须把棋子提清后方可按钟,违者劝告或警告一次。但在读秒时,提子不计 时间。
五、对局者用时(包括读秒)超过时限,一律判负。
六、读秒时间棋手离席,裁判员应按规定继续读秒计时,超时判负。棋手如急需离席,须 在对方思考时提出,并征得裁判员同意,但每局只限一次。
第二十四条 赛场纪律
一、对局者在比赛中,无故中途退场,警告一次并申报大会组委会。
二、对局者如有妨碍他人思考的行为,给予劝告或警告一次。
三、对局者在比赛未终局时,查阅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棋势者,根据情节判警告一次或判 负。
第二十五条 其他
一、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规现象,裁判员根据总则或竞赛规程的精神,作合理的判决, 对不能确认的判例,应及时申报裁判长处理。
二、对局者被判的警告,应记录在案,在一局棋里满二次者,判该局为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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